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機關附屬樓更換空氣能和太陽能系統(tǒng)采購項目修改通知
2015-12-08
招標編號:GZQS1501HG10043
各有關投標人: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11月17日發(fā)布的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機關附屬樓更換空氣能和太陽能系統(tǒng)采購項目(項目編號: GZQS1501HG10043)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(nèi)容:
一、修改內(nèi)容:
1.輸入功率小于等于5KW(原為10KW),制熱量大于等于18KW(原為40KW),熱泵每生產(chǎn)100噸60度熱水成本費用需在10元/噸(原為10元)。
2.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延期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:30(北京時間),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相應順延。
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采購人名稱: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
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人:黃先生
電話:020-83812782 傳真:020-83812783
請投標人于北京時間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時前傳真回執(zhí)給代理機構,以確認收到文本。
回 執(zhí)
我方已經(jīng)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發(fā)布“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機關附屬樓更換空氣能和太陽能系統(tǒng)采購項目”修改通知。
經(jīng)辦人:
單位名稱(加蓋公章):
日期:2015年 月 日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11月17日發(fā)布的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機關附屬樓更換空氣能和太陽能系統(tǒng)采購項目(項目編號: GZQS1501HG10043)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(nèi)容:
一、修改內(nèi)容:
1.輸入功率小于等于5KW(原為10KW),制熱量大于等于18KW(原為40KW),熱泵每生產(chǎn)100噸60度熱水成本費用需在10元/噸(原為10元)。
2.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延期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:30(北京時間),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相應順延。
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采購人名稱: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
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人:黃先生
電話:020-83812782 傳真:020-83812783
請投標人于北京時間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時前傳真回執(zhí)給代理機構,以確認收到文本。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二○一五年十二月八日
二○一五年十二月八日
回 執(zhí)
我方已經(jīng)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發(fā)布“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機關附屬樓更換空氣能和太陽能系統(tǒng)采購項目”修改通知。
經(jīng)辦人:
單位名稱(加蓋公章):
日期:2015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