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海事局審計業(yè)務(財務審計、工程審價) 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 修改通知(二)
2015-04-03
招標編號:GZQS1501FG00025
各有關投標人: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3月17日發(fā)布的“廣東海事局審計業(yè)務(財務審計、工程審價)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” (項目編號: GZQS1501FG00025)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容:
一、修改內容
1.招標文件“第二章 采購人需求”內的“四、項目質量要求:2.對投標人基本要求”,
其中“(2)子包1投標人應為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會計師事務所。
(評審時以《省注協(xié)關于發(fā)布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中的附件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為準,且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中“(四)處罰和懲戒指標應減分值”應為0.000)。”
該項修改為
“(2)子包1投標人應為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、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會計師事務所。
(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:
評審時以《省注協(xié)關于發(fā)布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中的附件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為準,且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中“(四)處罰和懲戒指標應減分值”應為0.000)。
(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:
評審時以《省注協(xié)關于發(fā)布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中的附件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名信息》為準,且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名信息》中“懲戒減分值”應為0.00)。”
2.此修改通知為“廣東海事局審計業(yè)務(財務審計、工程審價)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”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《招標文件》相應條款與文本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文為準。
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采購人名稱:廣東海事局
地址:廣州市怡樂路47號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
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人:林小姐
電話:020-83812782 傳真:020-83812783
請投標人于北京時間2015年4月7日中午12時前傳真回執(zhí)給代理機構,以確認收到文本。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二○一五年四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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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 執(zhí)
我方已經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發(fā)布“廣東海事局審計業(yè)務(財務審計、工程審價)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”的修改通知。
經辦人:
單位名稱(加蓋公章):
日期:2015年 月 日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3月17日發(fā)布的“廣東海事局審計業(yè)務(財務審計、工程審價)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” (項目編號: GZQS1501FG00025)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容:
一、修改內容
1.招標文件“第二章 采購人需求”內的“四、項目質量要求:2.對投標人基本要求”,
其中“(2)子包1投標人應為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會計師事務所。
(評審時以《省注協(xié)關于發(fā)布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中的附件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為準,且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中“(四)處罰和懲戒指標應減分值”應為0.000)。”
該項修改為
“(2)子包1投標人應為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、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會計師事務所。
(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:
評審時以《省注協(xié)關于發(fā)布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中的附件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為準,且《2013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》中“(四)處罰和懲戒指標應減分值”應為0.000)。
(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范圍內的:
評審時以《省注協(xié)關于發(fā)布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通告》中的附件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名信息》為準,且《2014年廣東省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名信息》中“懲戒減分值”應為0.00)。”
2.此修改通知為“廣東海事局審計業(yè)務(財務審計、工程審價)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”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《招標文件》相應條款與文本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文為準。
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采購人名稱:廣東海事局
地址:廣州市怡樂路47號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
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人:林小姐
電話:020-83812782 傳真:020-83812783
請投標人于北京時間2015年4月7日中午12時前傳真回執(zhí)給代理機構,以確認收到文本。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二○一五年四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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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 執(zhí)
我方已經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發(fā)布“廣東海事局審計業(yè)務(財務審計、工程審價)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”的修改通知。
經辦人:
單位名稱(加蓋公章):
日期:2015年 月 日